蒐證

為了維護社會穩定,保護婚姻,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蒐集當事人出軌的證據,為其提供翔實可靠的事實依據,蒐證是很必要的,在鐵的事實面前,任何謊言都不攻自破,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為了自己的一時快活竟然會葬送自己原本很美滿的家庭生活,試問這真的值得嗎?在悔不該當初的時候想一下自己當時在出軌前為什么沒有這樣的想法呢?